“什么?一次重疾已经很贵了,还要赔多次?你想让我得几次病?”
很多人乍一听“多次赔付”,并没有什么好印象,甚至觉得这是一种诅咒。
但是,当你怀疑重疾赔不了第二次的时候,监管却已经担心:现在的发生率可能对多次赔付类产品,有定价不足的情况。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不可否认的是,“多次赔付”的重疾已经成了各大保险公司主流的产品。
1癌症不等于绝症
90年代,人们谈癌色变。
再加上在年之前,重疾的条款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定义,很多人对重疾的理解是“保死不保生”,买“重疾”是当寿险来用,赔完也不打算治了。
直到后来,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乳腺癌、子宫癌、白血病……越来越多的“绝症”被治愈了。大家才把重疾险真正当成“重疾”险来用。
“重疾”不一定致命
根据慕尼黑再保险年的理赔数据,(慕尼黑是世界级数一数二的再保险公司)无论男女,癌症是发病率最高的疾病。
而肝癌、胃癌、肺癌是我国三大高发癌症。据世界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的统计数据,我国最新的癌症5年平均生存率达到了40.5%。而在日本、欧美,癌症的5年生存率甚至达到了70%、80%。
这一数据在未来还会有更大的突破。livewithcancer,并不是一件不能实现的事。
除了癌症,越来越多的重疾被治愈了。比如器官移植手术术后存活率已达90%以上;45岁以下患有心脏病的成年人,手术后有80%的概率可以存活3年以上甚至更久;三分之二的中风病人可以治愈等等...
甚至,很多重疾并不会威胁到人的生命,例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严重III烧伤、严重川崎病等等。
我们明白了,很多疾病病虽然严重,但不是绝症。但是,这些慢性病、重大疾病,需要更多资金、信心、勇气去面对。
2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单一的疾病复发、持续、转移倒是有可能,怎么可能得过一次癌症,再得脑中风?
从概率的角度,得过一次重疾并不会减少患其他疾病的可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某些疾病的放化疗治疗本身就是一种毒药,会增加心脑血管的发病率。
重疾的多次赔付,并不等于“多次得病”
很多的疾病是有关联性的。
举个例子,小明得了肝癌,没控制好,需要肝移植。理论上,肝癌和肝移植都是两次不同的重疾,可以赔2次。
市面上大部分的重疾险,这些疾病是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这么看来,多次赔付的重疾很容易就赔第二次?当然这是有条件的。
1.分组还是不分组,
分组赔付的产品,一般会把所有重疾分成几个组。赔付过一次后,这种重疾和他所在的组,都不能再赔,其他组别还可以继续赔。
那么,分组越多、病种相关性分得越开越好。至少,癌症单独一组的产品会占优势。
不分组很好解释,赔过一种疾病,其他疾病都可以再赔。
2.是否有“三同”
很多的重疾为了规避第二次理赔的发生概率,在第二次重疾里加了“三同”:同一原因、同一行为、同一事故。
如果重疾里少了这一条“三同”规定,重疾的价格也会上涨。
价格和保障责任等同。
3.赔付时间
一般来说,不分组的产品关联时间更长,两种疾病发生时间一年后才可以再次赔付;分组产品的间隔时间短,一般是天。
显然,时间越短越好。
一般来说,同一疾病诱发的第二次重疾赔付,需要满足时间间隔、不同组(或不分组)、无“同一原因”条款,才可实现。
3不经历就不会懂。
这次不赔了,留着给下次用。
保险行业称“甲状腺癌”为喜癌,也是各家公司理赔最多的疾病,治愈率高,对后期生活基本没有影响,治疗费用也就四五万,社保报销了三四万,自费就一万多,商业保险却是买多少保额就赔。
看似好划算的事儿~
但我们经手的一位甲状腺癌客户面对50万的理赔时,却不愿意申请,他说,“这次癌症没对我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就留给以后用吧。”
另一个案例,是客户被确诊为脑动脉瘤,由于尺寸过大和生长位置特殊实施了开颅手术。
脑动脉瘤是微创手术,属于轻症,但客户实施了开颅手术,达到重症理赔条件。也就是说,客户几乎是同时达到轻症和重症赔付标准的。
按照条款,可以按照重疾来赔付,但客户反而想申请轻症赔付。他说,“我才32岁,后面的路长得很,一旦接受重症赔付,就没有任何健康保障了。”
是的,我们很难去体会,生过一次重病后,会更想要一份保障的心情。(包括我)
如果当初选的是“多次赔付”的重疾,就完全可以避免在第一次“重疾”时纠结要不要赔、要不要当“轻症”赔。
4一个真实的“多次理赔”案例
重疾第二次赔不到?这是工银安盛实际理赔的案例:
一位先生确诊恶性肿瘤的半年后,病情加重,弥留之际陷入了深度昏迷,之后去世了。对照条款,恶性肿瘤和深度昏迷分别是第1条和第12条,都是重疾。
而他购买的御享人生是一款多次赔付重疾,恶性肿瘤和深度昏迷分属不同的组,没有“同一原因”条款,第二次重疾发生在第一次的天后,符合理赔标准。
工银安盛很豪气地赔了。
5除了不同疾病之间的多次赔付,还有同一种病的多次赔付
在年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中,最高发的疾病是癌症、急性心梗、脑中风。
在慕尼黑再保险的数据统计中,首次罹患恶性肿瘤后,有14%会再次新发。
再加上患癌后,身体的免疫力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坚持持续治疗,5年内复发、转移的概率很大。
我一个深有体会的事儿是:
如果客户身边有患癌的亲朋好友,我在问及“是否要加癌症二次赔付”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说,“加上,这功能实用”。是的,很多患癌的人都挨过3年了。
除了癌症容易复发,三大高发理赔重疾中的“不典型心肌哽塞”同样也有复发的可能。
根据《万人疾病心血管大调查》中显示,由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工作压力等因素,急性心肌梗塞呈现年轻化趋势,生存率也提升了10%-20%。
但是,15%的患者会在首次发病后7年内复发,每复发一次病情会加重一次。
你说,多次赔付有没有必要?
PS,
保险的本质就是“对赌”,
保险公司作为“中介”,把没出险人交的保费,给到出险的人。
挑产品,也是一个“对赌”
我看重的是单次赔付的重疾,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偏偏得了2次重疾,后悔当年没买多次的重疾,也就贵了一两千吧。
我看重的是多次赔付的重疾,我这一生都风调雨顺,寿寝正终时,保险公司身故赔付,早知道当年不买保险了,年轻时拿出大好几千来买保险,压力还挺大。
市面上,没有一款%完美的重疾产品。想要真正全面、综合的保障,一定是组合、搭配。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不管概率有多小,发生了就是%,没发生就是0%,任何概率都没有意义。
唯一的原则就是,按照自己的财务计划,尽可能的规划周全的保障。
我对保险的认可度有多少?我愿意拿出多少预算来买保险?
我合理的保额是多少?(一般,重大疾病的康复期在3-5年,保额为年收入的3-5倍)。
然后根据自己的预算和保额去挑产品,一点点加或一点点减少。
举个例子,
30岁的X先生想要万保额,每年拿出2万保费,对未来的生活品质没有影响。
他买2款单次赔付、保终身的储蓄型重疾,价格大概在1.5万块,那就可以把其中一款换成多次赔付的重疾,再根据自己的意愿,加上癌症二次赔付。保费控制在2万内,搭配组合,保障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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