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目的:
1.主要研究目的:
1)观察靶向ILT3的CART细胞治疗M4/M5-AML的安全性
2)确定ILT3CART细胞治疗M4/M5-AML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2.次要研究目的:
1)评估接受ILT3CART治疗M4/M5-AML的有效性
2)评估血液、骨髓和/或肿瘤组织中ILT3CART的持久性、免疫表型和功能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医院
研究疾病:急性髓系白血病(M4/M5)
经费或物资来源: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编号:C)/浙江康佰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类型:干预性研究
研究所处阶段:I期临床试验
是否获伦理委员会批准:是
伦理委员会批件文号:KY(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研究设计:单臂
三、纳入标准1)男性或女性患者,年龄在≥18岁或≤70岁2)根据FAB标准分类诊断急性髓系白血病AMLM4/M5亚型,骨髓IHC或流式细胞术证实-单核细胞膜表达ILT3呈阳性(骨髓中原始与幼单核细胞≥20%)3)复发/难治患者,其条件满足:复发性AML诊断标准:完全缓解(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细胞0.(除外巩固化疗后骨髓再生等其它原因)或髓外出现白血病细胞浸润。难治性AML诊断标准: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CR后经过巩固强化治疗,12个月内复发者;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2次或多次复发者;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4)主要器官功能满足以下条件:肾功能:肌酐清除率(绝对值)≥60mL/min或肌酐2.0mg/dl或2倍于受试者年龄组的正常上限血肝功能:ALT≤3ULN,AST≤3ULN。心脏功能:通过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采集扫描(MUGA)测量的射血分数≥50%肺功能:无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基线血氧饱和度92%5)ECOG体力状态评分0-36)2周内未使用类固醇激素。7)具备单采或者静脉采血足够的静脉通路,并且没有其他的血细胞分离禁忌症。8)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四、排除标准:1)妊娠或哺乳期女性;2)HIV血清学反应阳性;3)不受治疗控制的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4)患有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律不齐、脑血栓、脑出血或其他严重心脑血管疾病;5)病史和伴随疾病:a)存在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病的受试者;b)在治疗期间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c)既往接受过其他基因治疗的受试者;d)有器官移植(指实体器官移植)病史的受试者;e)有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的受试者;f)采集PBMC前1月内曾参加其他的临床研究;g)不可控的活动性乙型和/或丙型肝炎感染(乙型肝炎:HBVDNA>IU/ml或拷贝数>2拷贝/ml;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高于检测下限)h)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增加与参加研究、研究药物给药有关的风险,或影响受试者接受研究药物的能力的任何严重的或未控制的疾病;i)采集PBMCs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发生显著创伤,或预期需要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的受试者;
研究实施时间:From-03-03至To-03-01
五、干预措施:六、研究负责人:蓝建平
研究负责人电子邮件:lanjp88
g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