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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近与客户的沟通中发现,大部分客户对多次赔付重疾都有所误解。
所以我们今天主要聊聊多次赔付重疾。
它其实并没有名字看起来那么简单,里面还是有一些“猫腻”的。
看看这篇能不能解释清楚了
在聊之前,我们先了解下重疾险按赔付次数来划分,主要有哪些分类。
重疾险分类
按赔付次数,重疾险分为:
1、单次赔付重疾
2、多次分组赔付重疾
3、多次不分组赔付重疾
来看一张比较形象的图。
我们把每一种重疾都当成一种水果,假设这里有种不同的水果。1、单次赔付重疾,就是种水果中选1种水果,合同结束。
2、多次分组赔付重疾,就是将种水果串成几串,每1串水果串中只能选1种,1种选完这一串就没有了,剩下其他几串还可选。
所以这个分组产品,分组的合理性就比较重要,其中癌症单独分组是比较好的,因为发生率较高。
3、多次不分组赔付重疾,就是种水果中,可以随意选2种或3种不同的水果。
所以,粗略来看,
责任方面,多次不分组优于多次分组优于单次重疾;
价格方面,多次不分组高于多次分组高于单次重疾。
看了上面这个基本概念,可能有人会说,很简单啊,一点也不复杂。
那多次赔付重疾真的就能像上面那个概念一样简单吗?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但又很不经意的条款——“三同”条款。
“三同”条款
直接po条款。
上图红色方框中的就是“三同”条款,市面上95%以上的产品都有“三同”条款。如果被保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事故导致的不同种重疾,仅按一种给付。
读起来好像挺合理,并没有什么毛病。
我来举几个栗子你们就明白了。
例1:
比如A不幸患了白血病,属于恶性肿瘤,重疾可以赔1次;
后续,A因为白血病要做骨髓移植手术,属于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按理来说,多次赔付重疾满足时间间隔条件后可以再赔1次。
但如果合同中有以上“三同”条款,因为这2种重疾属于同一疾病原因,
那第2次属于关联性疾病,就无法得到赔付。
例2:
再比如B不幸患了急性心肌梗塞,重疾可以赔1次;
后续,B要做冠状动脉搭桥术。
按理来说,多次赔付重疾满足时间间隔条件后也是可以再赔1次。
但还是因为“三同”条款,第2次无法赔付。
这样对条款的理解有没有更清晰一点?所以,不管是分组还是不分组,如果有“三同”条款,就算在不同的组别,属于不同的疾病种类,也不一定能得到多次赔付。
很多时候不要纯拿价格说事,有可能就因为这些细节的差别,导致责任天差地别。
某些个别公司只跟你讲“品牌”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但个人也不建议,盲目追求完美,还是适合自己最重要。
土豪的话请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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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点需要强调,不管有没有“三同”条款,所有的多次赔付,针对的都是不同重疾。
比如恶性肿瘤赔了一次,恶性肿瘤责任就终止了!!!
很多人会把多次赔付理解成,同一疾病多次发生就可以赔多次,这是错误的!!!
如果想要恶性肿瘤多次赔付,那就要附加二次恶性肿瘤赔付的条款!!!
这样,不管是恶性肿瘤新发、复发、持续、转移(以条款为准),只要满足年限要求,就可以赔多次。
所以,很多人会觉得保险很坑吗?
那是因为没有人跟你讲清楚,导致对条款产生了误解。
如果都明明白白,了解清楚了,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你觉得呢
关于我:熊孩子的一句童言无忌,让我开始反思自己阿培培原来我也可以靠卖艺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