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2.确诊为复发或难治性费城染色体阴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3.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为≤2分。4.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既往抗白血病治疗的所有非血液学毒性(脱发、疲乏或周围神经病变除外)必须均已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5.实验室检查符合方案规定。6.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应在非哺乳期且治疗开始前5天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受试者须从参加研究开始与其伴侣一起使用有效的避孕手段,直到最后一次用药后的6个月。7.自愿参加本研究,充分理解有关风险,依从性好,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主要排除标准1.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2.孤立的髓外复发白血病。3.筛选时疑似或诊断为睾丸白血病。4.Burkitt或混合表型急性白血病。5.费城染色体阳性。6.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7.研究期间需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8.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放疗或化疗;4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或除诊断性手术之外的大手术。9.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研究。10.未得到控制的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11.已知感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阳性。12.患者心脏病史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a.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b.男性心脏QTcF间期为毫秒,女性QTcF间期为毫秒;c.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搭桥、支架手术;d.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心脏疾病。13.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尽管接受抗高血压药物治疗,但是血压仍≥mmHg(收缩压)和/或mmHg(舒张压)。14.患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15.2年内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其他部位原位癌或自然病史及治疗不会干扰当前研究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的其他肿瘤。16.近1年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17.既往对乙醇、丙二醇过敏。18.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的女性。19.因任何原因不愿或不能遵守研究方案的受试者。20.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或朋友不幸患有该疾病,并且符合以上标准,可联系研究医生了解情况。在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研究医生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完善相关检查;筛选合格后,您将入选本研究,接受免费的药物和检查,同时有专业医护人员将对您进行定期观察和随访。研究单位:中国医院GCPI期病房研究单位